偏执性精神病
( pianzhixingjingshenbing )
西医
简介: |
偏执性精神病在《国际疾病分类》-10(icd-10)中称为妄想性障碍,包括偏执狂、偏执状态及妄想痴呆。 1.偏执狂(paranoia) heinroth(1818)首先描述一类具有持久妄想的病例,kahlabaum(1863)用偏执狂概括这种疾病。 2.偏执状态(paranoid state) 其本义是与偏执狂类似的一种状态,故又泽称为“类偏执狂状态”,但后来在有些分类中,被赋予广泛的含义,等同于偏执性精神病。就狭义的概念而论,偏执状态是否为一独立的疾病单元尚未肯定。有人认为偏执状态是介于偏执狂和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之间的中间状态。jaspers(1950)等强调偏执状态是在人格结构基础上受环境影响而发生的反应性失调。应当指出,偏执状态与偏执狂一样各具有若干特征,在它们归属未定之前,不宜把它们归入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以便进行临床和实验室研究,这样可能有利于最后阐明它们的本质。 3.妄想痴呆(paraphrenia) 由kahlbaum (1863)提出,指一类发病年龄较大的偏执性精神病。kraepelin(1893)将其由早发性痴呆中分出,认为它是介于偏执狂和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之间的中间状态。因而国内有人认为应译为“精神偏执症”。认为“他们的情感、意志和外表行为很少受到损害,不适当的行为是由妄想决定的”。 |
病因: |
偏执狂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明。多数认为偏执狂是在个性缺陷的基础上遭受精神因素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 |
人群: |
偏执狂好发于30岁以上的中年人。男性多见,约占70%。脑力劳动者发生率较高。 |
诊断标准: |
1.症状学标准 (1)以持续、固定、较系统的妄想为主症,内容多为被害、监视、跟踪、嫉妒、关系、物理影响或夸大等,常强烈支配患者的情绪和行动。 (2)自知力缺乏。 (3)无精神分裂症特征性症状,幻觉不显,智力保持完好,人格完整,病期虽长但不引起精神衰退。 2.病程观察至少半年以上。 3.本病的类型 偏执狂:为罕见形式。以高度系统性、持久性、不可动摇的妄想为突出的特征,可有主观、固执、敏感、多疑,自尊心强,自命不凡等性格特点。 偏执状态:没有偏执狂具有的特殊性格,妄想不如偏执那样系统、持久、顽固。妄想可有被迫、夸大、嫉妒、钟情、诉讼、改革发明等形式。 4.应排除精神分裂症,反应性偏执、更年期偏执,躯体或脑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碍。 |
体征: |
1.偏执狂 kraepelin (1912)认为本症“是由内因引起的缓慢发展、持久而不动摇的妄想系统,其思维和动作颇有条理,没有真性幻觉,其基本人格与临床状态相一致。这类人易于激动和暴躁,自尊心强”。事实上本症是在与周围发生多次冲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患者过于自负和敏感,当遇到挫折时即加以曲解,逐步形成妄想观念。在妄想的影响下患者与周围发生冲突,反过来又增强其妄想。患者的行为受妄想支配,病理性意志高度增强。 偏执狂以被害妄想开始,后来可出现夸大妄想,两者互相影响,可交织一起。钟情妄想和疑病妄想较少见。 2.偏执状态 临床症状以妄想为主,不少是对现实环境中某一事件的曲解而引起,后经病态发展逐渐形成较系统的妄想。妄想多为迫害性,其次为夸大妄想、嫉妒妄想、钟情妄想和诉讼狂等。除妄想外无其他思维障碍。没有幻觉和其他感知障碍,如不触及妄想内容,情绪反应是适当的。人格保持相对完整,工作、学习和社会适应良好。定向和记忆正常,智能无损害,缺乏自知力。 病程常延续数年而不发生精神衰退。此类病例早期不易被发现,往往延误治疗时机,总的预后不如精神分裂症。 3.妄想痴呆 妄想痴呆亦以妄想为临床特征,但它们往往建筑在虚构的基础上,内容夸大、荒诞,常伴发幻觉。 |
鉴别诊断: |
偏执状态需与偏执狂进行鉴别。本症患者的妄想不如偏执狂牢固而有系统,病程亦较短,可资区别。 |
疗效评定标准: |
1.治愈:妄想消失,伴随的情绪与行为恢复正常。自知力恢复良好,经3~6个月观察无复发迹象。 2.好转:妄想大部分消失、自知力部分恢复,病情稳定达半年以上。 |
治疗: |
偏执状态的治疗可参照“精神分裂症”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