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肉

( Mí Ròu )

麋肉 (出处: 《中华本草》 )

主治:
中气;益肾精;强筋骨;调血脉。主虚劳不足;腰脚软弱;产后风虚
用法用量:
内服:煮食,适量。
性味:
味甘;性温
归经:
脾;肾经
各家论述:
1.孟诜益气补中,治腰脚。
2.《嘉桔本草》:补五藏不足气。
3.《医林纂要》:补肾益精,健骨充髓。略同鹿肉
4.《随息居饮食谱》:补虚弱,益气力,强筋骨,调血脉,治产后风虚。
用药禁忌:
外感热病者禁服。
生境分布:
生态环境:食物主要为草及水生植物。
资源分布:本种属我国特产种,清代已饲养于北京南苑,无野生,后被运至英国,我国绝迹。80年代末期由英国政府归还于我国,现饲养于北京和江苏两地,为国家一给保持动物。以草和水生植物为食。每年两次换角,夏角6-7月生长,11-12月脱落,此后生出1对冬角,翌年3月后落角。
原形态:
麋鹿,属于麋与驯鹿之间,大小和欧洲的赤鹿相近,体长约2m,高约1m余。雄者重约200kg,雌者约100kg。尾长约70cm。头似马而非马,角似鹿而非鹿,身似驴而非驴,蹄似牛而非牛,故曰“四不象”。雄者具角,雌者无。角的主枝叉分为前后2枝,前概再分岐成二叉,后枝长而直,不再分叉。四肢粗大,主蹄宽大能分开,侧蹄显着。毛色淡褐,背部稍浓,腹部较浅,鼻孔上方有一白色斜纹。冬季毛长而蓬,显棕赤色,幼兽有白色斑点,生后3月始消失。
来源:
药材基源:为鹿科动物麋鹿的肉。
拉丁植物动物矿物名:elaphurus davidianus milne- edwards
采收和储藏:捕杀后,剥去皮,取肉,鲜用。
出处:
出自《本草经集注

麋肉 (出处: 《中药大辞典》 )

主治:
益气,强筋。治虚劳不足,腰脚软弱。
孟诜:"益气补中,治腰脚。"
②《嘉佑本草》:"补五藏不足气。"
③《医林纂要》:"补肾益精,健骨充髓。略同鹿肉。"
④《随息居饮食谱》:"补虚弱,益气力,强筋骨,调血脉,治产后风虚。"
性味:
①《食性本草》:"大热。"
②《饮膳正要》:"味甘,温,无毒。"
用药禁忌:
陶弘景:"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实食之,皆病人。"
②《随息居饮食谱》:"诸外感病忌之。"
来源:
为鹿科动物麋鹿
出处:
本草经集注

“麋肉” 相关论述


味甘,温,无毒益气补中,治腰脚无力。不可与野鸡肉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令人病。

味甘性温。多食令人弱房,发香港脚。妊妇食之,令子目病。不可合猪肉雉肉、 鱼、鸡肉、菰蒲食,发痼疾。同虾及生菜、梅、李食,损男子精气麋脂不可近,令痿。亦不可同桃李食。淮南子云∶孕妇见麋,生子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