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鸡

( Shān Jī )

山鸡 (出处: 《中药大辞典》 )

主治:
滋养温补,强筋骨,入肝补血。治崩漏带下
用法用量:
内服:煎汤,2~4两;或酒炒。
性味:
甘,温。
生境分布:
栖于热带和亚热带山区的密林中。分布云南、广西南部,海南岛等地。
原形态:
家鸡的远祖,形似家鸡而较小,体长约60厘米。肉冠、肉垂以及裸出的脸和喉均赤红色。虹膜红褐色或橙黄色。雄者头和颈的羽毛在前为深红色,向后转为金黄色;上背与翼上的小覆羽黑色,大覆羽着有蓝紫色光辉;中背和中覆羽呈浓暗红色;下背和腰转为红橙色;飞羽黑褐色。尾羽很长,斜垂。尾羽和尾上覆羽均黑色,而有金属绿色反光;羽基白色,飞时特别明显。下体纯乌黑。脚粗短而健,蓝灰色,有距。雌者形小尾短。上体大都暗褐而缀以黄褐色虫蠹状斑。头和颈项黑褐缀红;颈羽形特长,中央黑褐而具金黄色羽缘。胸红褐色。下体余部均褐色沾黄,尾下覆羽乌黑色。脚无距。
来源:
为雉科动物原鸡
出处:
《陆川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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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甘,温,有小毒。主五脏气喘不得息者,如食法服之。然久食能发五痔,与荞麦面同食生虫。今辽阳有食鸡,味甚肥美;有角鸡,味尤胜诸鸡肉


(一)山鸡∶主五脏气喘、不得息者。食之发五痔。和荞麦面食之,生肥虫。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虫。〔嘉〕
(二)又,野鸡∶久食令人瘦。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稍有补。他月即发五痔及诸。〔嘉〕
(三)不与胡桃同食,即令人发头风,如在舡车内,兼发心痛。〔嘉·证〕
(四)亦不与豉同食。自死、足爪不伸,食之杀人。〔证〕
(五)菌子、木耳同食,发五痔,立下血。〔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