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中毒
参考:肉毒杆菌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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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中毒(botulism)主要是由于食入含有肉毒梭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细菌性中毒中症状最重、病死率很高的一种毒素型食物中毒。我国北方地区,西部地区曾多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1949~1911年9月全国共发生肉毒中毒998起(新疆718起),中毒人数3903人(新疆2259例),死亡510人,病死率为12.5%。
1.病原体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clostridiumbotulinum)(简称肉毒梭菌,下同)系革兰阳性厌氧杆菌,有芽胞。广泛分布于土壤、江河湖海污泥中及鱼类和动物粪便中,借其芽胞可长期存活。耐高温,芽胞需干热180℃5~15分钟或湿热100℃6小时方被杀灭。10%盐酸1小时或20%甲醛24小时方能杀死芽胞。在适宜条件(无氧、发酵、适宜的营养基质、18~30℃)下肉毒梭菌可迅速生长,大量繁殖,同时产生一种以神经毒性为主要特征的可溶性剧毒的肉毒毒素(外毒素)。该毒素毒性极强,1ug即可使人致死。依据毒素的抗原性不同可分成a~g七型,人类肉毒中毒主要是由a、b、e三型所致。毒素不耐热,80℃30分钟或100℃10~20分钟可完全破坏,ph>7.0时亦可迅速分解,暴露于日光下迅速失去活力。在干燥、阴暗、密封条件下可保存多年。
2.媒介食品 可因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不同而异。国外多为火腿、香肠、罐头食品;我国主要见于家庭自制发酵豆、面制品(豆酱、面酱、红豆腐、臭豆腐、豆豉等),也见于肉类和其他食品。
3.中毒机理 肉毒毒素经消化道吸收后进入血液循环,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颅脑神经核、神经肌肉接头处及植物神经末梢,阻止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引起肌肉麻痹和神经功能不全。
4.临床表现 潜伏期6小时~10天,一般1~4天。早期有全身乏力、头晕、食欲不振,以后逐渐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散大等神经麻痹症状;重症患者则出现吞咽、咀嚼、语言、呼吸困难,头下垂,运动失调,心力衰竭等。体温、血压正常,无感觉障碍,意识清楚。病死清楚。病死率较高,多死于发病后十天内。经积极治疗后逐渐恢复健康,一般无后遗症。
肉毒中毒是由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毒素引起的一种致命性中毒,是一种不常见的疾病。
这些毒素是已知的最强毒素,能严重损害神经和肌肉(因为它们能引起神经损害,因此,称之为神经毒素)。医学上,肉毒中毒可分为食物、伤口或婴儿肉毒中毒。正如这些名称所示,食物肉毒中毒是由于摄入污染的食物所引起,伤口肉毒中毒则由伤口污染所致。婴儿肉毒中毒也是由于摄入污染食物而引起,发生在婴儿。
【病因】
肉毒梭状芽胞杆菌能形成芽胞。芽胞如像种子,能以休眠状态存活许多年,而且有很强的自身保护能力免受破坏。当各种条件包括湿度、营养和氧气等具备时,芽胞开始生长并产生毒素。肉毒梭状芽胞杆菌产生的一些毒素是高毒性的蛋白质,能抵抗人类肠道的酶免受破坏。
当污染食物被食入后,其中的毒素经消化系统进入人体,引起食物肉毒中毒。工业化生产的商品食物引起的中毒占发病人数的10%,而家庭自制食物才是肉毒中毒的最常见原因。最常见的污染食物是蔬菜、鱼、水果和调味品,牛肉、奶制品、猪肉、家禽肉和其他食物也都能引起食物肉毒中毒。
当伤口被肉毒梭状芽胞杆菌污染时,可发生伤口肉毒中毒。细菌在伤口内产生毒素,进而吸收入血引起症状。
婴儿肉毒中毒最常发生于2~3个月婴儿。这与食物肉毒中毒不同,它不是因为婴儿所进食物已含有这种毒素,而是因为他们食入了含有细菌芽胞的食物,芽胞在婴儿肠道内繁殖并产生毒素。食物被芽胞污染的原因还未弄清楚,但已发现一些病例是与食入被污染的蜂蜜有关。因为肉毒梭状芽胞杆菌通常在一般环境中也存在,所以许多病人可能就是摄入了少量灰尘或土壤泥沙发病。
【症状】
虽然一些病人可在毒素进入身体后4小时内或8天以后才发病,但一般说来,症状在毒素进入体内18~36小时内急性发生。进入体内的毒素越多则发病越快。通常,进食污染食物后24小时内起病,则提示其中毒程度严重。
初期症状常常有口干、复视、眼睑下垂以及不能看清附近物体。检查时,可发现双眼瞳孔不能随曝光而正常收缩,甚至完全不收缩。在一些病人,首发症状也可以是恶心、呕吐、胃痛和腹泻。另一些病人,尤其是伤口肉毒中毒,可以完全没有这些胃肠道症状。
病人说话和吞咽困难。吞咽困难可使食物吸入肺而引起吸入性肺炎(见第41节)。当损害逐渐向身体下部分发展时,双上肢和双下肢肌肉以及呼吸肌都会进行性地变得无力。虽然感觉仍然存在,但支配肌肉运动的神经已受到损害而失去功能。尽管病重,病人的神志通常是清楚的。
大约2/3肉毒中毒的婴幼儿中,首发症状是便秘,然后出现面部和头部的神经肌肉瘫痪,最后累及双上肢、双下肢和呼吸肌。一侧肢体的神经损害可能重于另一侧。症状可以从轻微的昏睡和喂养时间延长到严重的肌肉张力下降,甚至呼吸肌调节功能丧失。
【诊断】
虽然食物肉毒中毒时,神经肌肉损害的特征性表现可提示这一诊断,但也常常把这些症状错误地判断为更常见的引起瘫痪的其他疾病,如脑卒中。如果发现可疑食物,可以提供肉毒中毒的线索。如果两人或更多的人在同一地点进食了相同食物后发病,出现肉毒中毒的症状,则诊断比较容易。通常实验室检查病人血液,发现了该毒素或大便标本培养出肉毒杆菌,则可以确定诊断。在可疑的食物中也可检查出这种毒素的存在。肌电图检查(一种能了解和分析肌肉电活动的检查)(见第60节)对大多数病人可显示出肌肉接受刺激后的不正常收缩,但并非所有病人都有此检查结果。
在病人血液中查出肉毒毒素,或在伤口的组织标本培养中发现肉毒杆菌,即可确诊伤口肉毒中毒。
在婴儿粪便标本中检查出肉毒杆菌或其毒素,即可诊断为婴儿肉毒中毒。
【预防和治疗】
肉毒杆菌芽胞对热具有强大的抵抗力,煮沸数小时仍可存活,但肉毒毒素可因加热而被破坏,因此,加热食物至80℃30分钟可预防食物肉毒中毒。在进食前加热烹调食物几乎可以完全预防肉毒中毒,但如果烹调后放置过久或烹调加热不足仍可引起肉毒中毒。肉毒杆菌在普通电冰箱内的温度即3℃的低温时仍可产生一些毒素。
工业化生产和家庭制作的食品都应在进食前经足够的高温加热处理,这是预防肉毒中毒的基本措施。有任何腐烂迹象的罐头食品都可能是致命的,应该丢弃。因为肉毒杆菌芽胞可存在于蜂蜜内,因此,小于1岁的婴儿不应该喂养蜂蜜。
即使小量的毒素经口腔摄入、经肺吸入或经眼或破损的皮肤吸收入体内,都可引起严重的中毒。因此,任何有污染的食物都应丢弃,还应避免皮肤接触毒素,或在接触这些食物后立即洗手。
对可疑肉毒中毒的病人应立即送往医院。虽然实验室结果能确立诊断,但是,常常还等不到实验结果出来就应该及时治疗抢救。为防止身体可能继续吸收毒素,可通过诱导病人呕吐、插入胃管洗胃等方法减少胃内毒素吸收,给予泻药使病人加快肠内容物的排泄。
肉毒中毒最危险的问题是呼吸停止,所以应定时检测病人的生命体征(脉搏、呼吸频率、血压和体温)。如果病人出现呼吸困难,应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可安装临时呼吸机帮助呼吸。重症监护病房的抢救治疗使肉毒中毒的病死率从20世纪早期的70%降至现在的10%以下。静脉输液也是需要的。
虽然肉毒杆菌抗毒素不能停止病变损害,但它可以减慢或停止躯体和精神方面的进一步损害,使机体在数月后逐渐自行恢复。因此,在诊断肉毒中毒后,应尽早使用抗毒素。若能在发病后72小时内给予抗毒素,会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目前认为对婴儿肉毒中毒者最好不用抗毒素,因为抗毒素对这种肉毒中毒的疗效还正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