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痹性斜视
( mabixingxieshi )
别名: 目偏视 , 风牵偏视 , 目偏视风牵
西医
简介: |
麻痹性斜视是由于神经核,神经或眼外肌本身器质性病变使单条或多条眼外肌完全或部分麻痹而引起的眼球向麻痹肌作用相反的方向偏位。比较少见。眼球向各个方向运动时偏斜程度变动不一,向麻痹肌作用方向运动时斜角愈益增大。眼球运动可有不同程度的受限。麻痹性斜视的分类方法很多,可根据发病在双眼视觉形成、巩固的前后分为先天性、后天性;根据病变的部位分中枢神经性、末梢神经性;根据支配眼外肌的神经命名如动眼神经麻痹、滑车神经麻痹、外展神经麻痹;根据肌肉命名的如内直肌麻痹、外直肌麻痹、上直肌麻痹、下直肌麻痹、上斜肌麻痹和下斜肌麻痹;根据眼位偏斜的方向如麻痹性内斜视、麻痹性外斜视、麻痹性上斜视等。 |
病因: |
眼外肌麻痹的病因可分为先天性,后天性两种。先天性眼外肌麻痹的病因为先天性发育异常。后天性以外伤、感冒较为常见,其它如脑出血、脑脓肿、脑膜炎、脑炎、颅内血管病变、药物中毒、眼眶或颅内肿瘤、结核、梅毒等均可引起眼外肌麻痹。 |
诊断标准: |
1.颅内疾病及外伤史。 2.眼位不正,双眼向麻痹肌方向转动时,斜视角加大,第二斜视角大于第一斜视角。 3.复视。 4.病眼向麻痹肌方向转动时,出现不全或完全受限,并有代偿性头位偏斜。 5.复像检查可确定各眼外肌麻痹。 |
体征: |
麻痹性斜视的临床表现有:①眼球运动受限:眼球沿麻痹肌行使作用的方向运动时有不同程度的受限,眼球斜向麻痹肌作用方向的对侧。②斜视角不等:第2斜视角大于第1斜视角。③复视:当眼外肌麻痹后发生眼位偏斜,形成视网膜对应点异常,因此患者感到视物呈现双影,称为复视。麻痹性内斜视呈现同侧性复视,麻痹性外斜视出现交叉性复视,垂直肌肉的麻痹可呈现有上、下或旋转的复视。④代偿头位:为麻痹性斜视的特征之一。复视患者为克服或减轻复视症状,尽量不使用麻痹肌,头向麻痹肌作用方向偏斜。如右眼外直肌麻痹时病人习惯将头面部转向右侧;如果是垂直肌麻痹,患者的头位向左肩或右肩倾斜。⑤全身症状:可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及步态不稳等症,主要由复视所引起。 |
实验室诊断: |
1.眼球运动检查:诊断眼位就是检查两眼共同运动时的3个眼位6个注视方向,以便了解眼外肌运动是否平衡及协调一致。 2.斜视角检查:斜视角有第一与第二之分。好眼固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为第1斜视角(又称主斜角),当斜眼作固视时,好眼偏斜的角度称为第2斜视角(副斜角)。测量斜视角时应包括第1、第2斜视角,以帮助诊断。 测定斜视角的方法较多,临床上常用的有: (1)角膜光点反映法: (2)视野计测量法: 3.遮盖加三棱镜检查法: 4.maddox杆加三棱镜检查法: 5.红玻片复视检查: 麻痹性斜视可通过对双眼运动与复视的检查来诊断需要时还可用lancaster法、同视机法来确定麻痹肌并行定量,而park三步法更适用于幼儿及不合作者。 |
疗效评定标准: |
治愈: 1.周围神经炎引起者,麻痹肌功能基本恢复,眼位正,复视基本消失。 2.眼肌功能消失引起者,眼位正,眼球运动仍受限,正前下方复视消失。 |
治疗: |
1.病因治疗。 2.药物、抗生素、皮质类固醇、b族维生素,能量合剂。 3.针灸、物理疗法。 4.配戴三棱镜,以矫正复视(药物治疗无效,不宜手术者)。 5.新鲜的、较重的眼外肌麻痹患者,可遮盖健眼,在直接对抗肌注射麻痹剂,如15%酒精或肉毒杆菌毒素。 6.在发病后经药物治疗4~6个月,发病原因已消除,而麻痹肌功能仍无恢复的可能,可考虑手术治疗。矫正原则是:①加强麻痹肌;②减弱对抗肌;③减弱配偶肌;④加强间接对抗肌。 |
中西医结合: |
斜视有先天性,有后天性,有共转性,有麻痹性。对于先天性斜视,保守治疗,效果不佳,可手术治疗。对共转性斜视,有屈光不正者,首先要矫正屈光不正,经配镜治疗,斜视仍不能矫正者,应予以手术治疗;对于后天性麻痹性斜视,临床要辨病辨证相结合,注意排除颅内肿瘤等与中枢神经系统有关的疾病,以免延误病情。若因代谢障碍、颅内炎症,颅脑外伤所致者,一般应首先治疗原发病。同时,西药应用维生素b1、b12、三磷酸腺苷、水杨酸钠、或激素、抗生素内服或肌注、静滴,局部以氟美松针2mg加普鲁卡因针0.5ml行球后或球侧封闭,7天为一疗程,间隔5天后施行第二疗程。中医治疗:根据病情,辨证选方,内服外治,针药并行,以缩短病程。本病治疗宜早从事,发病年龄越小,就诊越早,疗效越好。确系药物治疗无效时,可考虑手术。 |
“麻痹性斜视” 相关论述
因眼外肌麻痹引起的斜视称为麻痹性斜视。双眼注视各方向时所表现的斜视角不同,为非共同性斜视(noncomitant strabismus)。
(一)病因
麻痹性斜视可分为先天性与后天性两种。前者为先天性发育异常,后者原因如下。
1.主要是由于支配眼外肌的神经发生麻痹的结果。可因脑皮质中枢,神经核或周围神经病变而引起,常见于:
(1)外伤:如颅底部,眼眶部发生外伤及脑震荡等。
(2)炎症:如周围性神经炎,脑及脑膜炎等。
(3)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血栓等。
(4)肿瘤:眼眶或颅内肿瘤。
(5)内、外毒素:如病灶感染、酒精、烟草、铅、一氧化碳、腐肉中毒、白喉等。
(6)全身病:如突眼性甲状腺肿,糖尿病等。
2.眼外肌的直接损伤及肌源性疾患(如重症肌无力)。
(二)临床表现:一般是突然起病,主要症状有:
1.复视:为麻痹性斜视的特征之一。在双眼视觉反射已经巩固的人,突然发生眼位偏斜,使得双眼单视无法保持,同一物象不是落在双眼视网膜对应点上。两个非对应点上的物象反映在大脑知觉区时成为两个印象,不能融合为一个,于是产生复视。
由于复视的困扰,病员可以出现眩晕、甚至恶心、呕吐。但复视轻微者往往无明显症状,只有双眼视物时显模糊,如分另检查两眼,均无异常,且视力正常,常易误诊为无病或神经官能症,临床上应予注意。
2.眼位偏斜:麻痹性斜视一般均有程度不同的眼位偏斜。越向麻痹肌作用方向注视时,病眼偏斜越明显,复视亦加重;而背向麻痹肌作用方向注视时,偏斜及复视逐渐减轻,甚至消失。
3.第二斜视角大于第一斜视角,即麻痹眼固视时出现的斜视度数大于健眼固视时的斜视度。因为麻痹肌固视时大脑发生较大的神经冲动,这个冲动同样发给健侧的配偶肌,使该眼过度收缩。
4.眼球运动障碍:依据麻痹程度的不同,眼球不能向麻痹肌作用的方向转动或受到限制。
5.头位偏斜:患者为了克服复视的干扰,常常将头部转向麻痹肌作用的方向,因为在这样的位置,需用麻痹肌的作用减少,复视相应得以改善。如遮盖一眼则头位偏斜可消失。检查头位时应与先天性胸锁乳突肌纤维化造成的斜颈相鉴别。
1.对原因不明者,可试用抗生素及皮质类固醇治疗。
2.支持疗法:口服或肌注维生素b1,b12及atp等,以助神经功能恢复。
3.局部可行理疗,如超声波、音频电疗,以防麻痹肌萎缩。也可试行针刺疗法。
4.治疗中一般都应持续遮盖单眼,防止复视的困扰。遮盖必须双眼轮换进行,防止双眼视功能恶化。
5.病因已消除,或确知病变已不再恢复或进行者(一般是在病情稳定6~12个月以上),可行三棱镜矫治或手术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