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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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

简介:
生产性中毒主要是由于皮肤污染或(和)呼吸道吸入而引起。有机磷农药进入体内主要抑制胆碱酯酶,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造成乙酰胆碱蓄积,引起胆碱能神经先兴奋后衰退,而出现相应症状。
病因:
有机磷农药极大多数为磷酸酯类或硫代磷酸酯类化合物。农业上主要用作杀虫剂,少数品种用作杀菌剂或脱叶剂。常用品种中毒性高的有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甲胺磷等,毒性中等的有敌敌畏、稻瘟净、乐果、敌百虫等,毒性低的有马拉硫磷(4049)、杀螟松等。
发病机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机制,主要由于有机磷迅速与胆碱酯酶结合成为磷酰化胆碱酯酶,从而使胆碱酯酶失去活性,失去催化水解乙酰胆碱的功能,造成体内乙酰胆碱蓄积,引起胆碱能神经传导功能障碍,而出现一系列中毒症状。
病理生理:
胆碱酯酶是体内水解乙酰胆碱不可缺少的酶,可分为两类,一类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灰质、红细胞、交感神经节和运动终板中,称乙酰胆碱酯酶,为“真性”或“特异性”胆碱酯酶,对生理浓度乙酰胆碱的水解作用最强;另一类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白质、血清、唾液腺中,称丁酰胆碱酯酶,为“假性”或“非特异性”胆碱酯酶,能分解乙酰胆碱和丁酰胆碱,其生理功能尚未完全清楚。有机磷农药的结构中具有亲电子性的磷,也具有带正电荷部分,它的结构和乙酰胆碱很相似,所以进入人体后,其带正电荷部位与胆碱酯酶的负矩部位结合,而亲电子性的磷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因而丧失对乙酰胆碱的分解作用。中枢神经系统某些部位,如大脑皮质感觉运动区,皮质深部的锥体细胞、尾核、丘脑等神经细胞间冲动的传递,也可能有乙酰胆碱参与。在正常情况下,完成神经冲动后的乙酰胆碱,在胆碱酯酶参与下迅速水解失效。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就可能使乙酰胆碱蓄积,出现中枢神经临床症状。乙酰胆碱作用于胆碱能神经节后纤维所支配的心脏、血管、平滑肌、腺体等,出现类似毒蕈碱中毒症状,作用于自主神经节、肾上腺髓质和骨骼肌的神经终板,出现类似烟碱中毒的症状。有机磷农药除抑制体内胆碱酯酶活性外,还有一些非特异性作用,如使血中过氧化酶、过氧化氢酶、醛缩酶和脑、肝的单胺氧化酶活性改变,以及脑、胃肠、胰腺的细胞内核糖核酸含量降低等。
诊断标准:
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
(74)卫防字第446号颁布.
1.急性中毒
(1)轻度: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出汗较多、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有缩小。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70%~50%。
(2)中度:除轻度中毒症状外,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大汗、流涎腹痛腹泻、行路蹒跚、神志清楚或模糊,血压可以升高。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30%。
(3)重度:除上述症状外,瞳孔小如针尖,呼吸极度困难,发绀,肺水肿,肌束震颤更明显,大小便失禁,昏迷,惊厥或呼吸麻痹,少数病人可出现脑水肿。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2.慢性中毒:长期接触有机磷农药(主要见于生产工人),如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持续降至50%以下,并有头晕头痛、乏力、食欲不振、恶心、气短、胸闷、多汗,部分病人有肌束震颤等表现,可诊断为慢性中毒。一般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明显而持久,但中毒症状较轻。如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至60%左右,而无中毒临床表现;或出现肌束震颤等临床表现,而胆碱酯酶下降不明显者,可作为观察对象。
诊断依据: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可根据农药接触史、中毒的特有症状和体征,以及患者体表、呼出气或呕吐物中的有机磷农药特殊气味。血液胆碱酯酶活力测定具有诊断意义。慢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主要根据农药接触史、症状、体征及化验,并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以及定期随访检查,可得出正确结论。
体征: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临床表现为:①毒蕈碱样症状:主要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多汗流涎、视力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增多、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肺水肿等。②烟碱样症状:胸部和全身紧束感,动作不灵活,发音含糊。肌纤维颤动,多见于面部、胸部和四肢肌肉。以后发展至全身抽搐,最后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早期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失眠嗜睡、多梦、言语不清,重症者出现昏迷抽搐,可因中枢性呼吸麻痹而死亡。部分患者出现心肌损害、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少数患者可发生肝脏损害。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可以分为轻、中、重三级。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70%—50%。中度中毒:除轻度中毒的症状加重外,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泻腹痛、步态蹒跚、神志清楚或模糊、血压可升高。
体检:
重度中毒:上述症状进一步加重,并有呼吸困难、发绀、肺水肿、脑水肿、惊厥、昏迷、大小便失禁等。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慢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多见于长期少量接触有机磷农药的工人或农民。其特点是血液胆碱酯酶活性明显降低而临床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症状,部分病例可有肌束颤动、瞳孔缩小等症状。
通过皮肤吸收引起的急、慢性中毒,常不伴有局部皮肤损害。但有些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局部瘙痒、潮红、出现水疱,并可伴有轻度全身症状。
尿:
尿中有机磷代谢产物测定。
疗效评定标准:
1.治愈:中毒症状、体征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恢复到正常范围。
2.好转: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接近正常值下限。
预后: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一般无后遗症
并发症: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一般无后遗症,部分患者可有头晕、乏力、心悸等症状,数周后逐渐恢复。少数重度中毒患者在临床症状消失后2—3周可出现周围神经炎、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缩等。有的还可出现癫痫样发作、类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现称迟发性神经病。极少数患者在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和发生迟发性神经病前,一般为2—4d,突然有抬头、耸肩、睁眼、发音困难等脑神经和支配肌肉的运动神经受损害的表现,称“中间综合征”。
治疗: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及早使用阿托品类药和胆碱酯酶复能剂。一般情况下首次剂量:轻度中毒者,可注射阿托品1—2mg,碘解磷定(解磷定)0.4—0.8g或氯解磷定(氯磷定)0.25—0.5g。中度和重度中毒者,注射阿托品2—5mg,碘解磷定0.8—1.28或氯解磷定0.5—1.0g。病情无好转者,阿托品可10—30min、碘解磷定或氯解磷定可1—2h重复半量或全量注射2—3次,或首次用药后改为静脉滴注。对胆碱酯酶复能剂无效或胆碱酯酶已老化,则阿托品的剂量要增加,注射时间要缩短。在病情基本好转后,治疗药物应维持4—6h。临床表现消失后,仍应继续观察2—3d。乐果、马拉硫磷、久效磷中毒者治疗和观察时间至少1周,以防止病情复发或突然死亡。要积极防治肺水肿和脑水肿。迟发性神经病和“中间综合征”,给予对症处理。
慢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对阿托品和胆碱酪酶复能剂常无效,因此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和调离原作业。

“有机磷农药中毒” 相关论述

(一)概要有机磷农药属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是使用最多的杀虫剂。它的种类较多,包括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特普、适度百虫、乐果、马拉桦(4049)、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二甲硫吸磷、适度敌畏、甲基内吸磷(甲基1059)、氧化乐果、久效磷等。有机磷杀虫药经皮肤、上膜、消化道、呼吸道吸收后,很快分布全身各脏器,以肝中浓度最高,肌肉和脑中最少。它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乙酰胆碱不能水解,从而引起相应的中毒症状。
who1972年报告,每年有50万人发生急性中毒,5000人死亡。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统计,1979~1987年中毒病人533人:其中农药中毒267人,占50.09%;安眠药和抗精神失常约中毒者137例,占25.73%。
(二)判断 经皮肤吸收者2~6小时发病,口服者10~120分钟出现中毒症状。根据有有机磷接触史,结合临床症状,如呼气有蒜味、瞳孔似针类样缩小、腺体分泌增多、大汗淋漓等一般很好判断。

职业性中毒生产、运输、保管、使用过程中,未能按操作规程,或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而中毒
生活性中毒误将有机磷农药当食物、调料,或者是吃被农药毒死的禽畜之肉,以及被污染的瓜果蔬菜。也有自杀或敌意放毒而致中毒者
小儿中毒喂养婴儿的乳母接触有机磷农药后经母乳中毒,或因玩耍农药包装物,或接触被污染的玩具、工具、衣服、瓜果、蔬菜等而中毒
特殊气味病人衣物、呕吐物、皮肤可闻到特殊味道,大蒜味:1605、3911、1059;芳香味:适度百虫、敌敌畏

(三)主症 接触或内服者都可引起不同症状。
1.呼吸系统:胸有压迫感、流滋、鼻粘膜充血,呼吸困难,紫绀,呼吸肌无力,肺有罗音。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流涎腹胀腹痛
3.神经系统:头痛头晕肌肉痉挛、抽搐、牙关紧闭、语言障碍、乏力、失眠、烦躁不安、大汗等。
4.其他:心跳迟缓、血压下降,水疱、红斑、面色苍白等皮肤症状,瞳孔缩小、眼球重压感。
(四)急救 
1.脱离现场:迅速将病人抬移出现场,并脱去被污染的衣帽、鞋袜等。
2.冲洗: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污染的皮肤、头面部等,并保暖。
3.洗眼:眼睛用生理盐水冲洗,禁用热水或酒精冲洗,以免血管扩张增加毒物的吸收。
4.催吐:病人不能配合者,不用此法。禁用阿朴吗啡催吐,因为此药会抑制中枢
5.洗胃:洗胃对口服中毒者尤为重要。有条件时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敌百虫中毒禁用此药洗胃。或有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复洗胃直至水清为止。
6.导泻可用硫酸钠20g口服后再喝1000ml水。忌用硫酸镁导泻,以免加重抑制呼吸中枢
7.饮食:在洗胃、催吐之日禁食,以且可以流质开始,逐渐吃普食。
8.应用解毒药:阿托品为首选药物,轻者0.5~1mg皮下一次注射,重者2~5mg静脉注射。注射后如症状仍逐渐加重,再增加阿托品的次数和用量,但要防阿托品中毒
东莨菪碱有缓解呼吸中枢抑制、减轻烦躁不安和惊厥的作用。初次以1ml含药0.3mg的针剂静脉注射,以后据病情轻重而增减。
美加明:对血压高者最适用,首用2.5~5mg口服。
解磷定:此药对解救特普、乙硫磷、3911、1059、1605中毒效果良好。据病情轻重可用0.4g~1.2g经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缓注。24小时内不可超过6g。
9.血液净化法:重症可换血或透析,此项需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常见的毒物为敌白虫、敌敌畏、乐果、内吸磷、对硫磷、杀螟松、稻瘟净、甲拌磷和马拉硫磷等。农业生产中的急性职业中毒,主要发生于喷洒这些农药的施药人员,因皮肤广泛污染而引起中毒,但在临床中多见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误服农药而引起的生活性中毒,而且病情通常较重。有机磷农药的毒作用是抑制胆碱脂酶的活性,引起瞳孔缩小、呕吐腹泻、肺部分泌物增多等毒蕈样症状,肌肉抽搐、痉挛等烟碱样症状,头痛、头昏、精神恍惚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现场急救
1.因皮肤污染而引起的急性中毒,必须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包括内衣)、手套、鞋袜等,并用偏冷的清水彻底冲洗。
2.因口服农药而引起的急性中毒,应立即用稍冷的清水洗胃,要点是:每次洗胃液超过500毫升,以免胃内容物冲入肠道;反复洗,务必使洗出液无农药气味为止;清洗后保留胃管送医院。
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明确,且中毒症状明显者,可按症状与体征的轻、中、重分别缓慢静脉注射阿托品1,3,5毫克,必要时也可以缓慢静脉注射解磷定0.4,0.8,1.6克或氯磷定0.25,0.5,1.0克。
4.在送医院的救护车中应准备好阿托品,以便在运送过程中病情加重时重复注射。若患者呼吸微弱或停止,应即进行人工呼吸。
注意:给中毒者进行清洗的医务人员,也要做好个体防护如带手套等,因为部分有机磷农药剧毒,皮肤微量接触也可吸收而发生危害。